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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感谢贵公司对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支持!

  按照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规定,对入网供应商按年收取系统信息资源维护费,只有缴纳了当年的信息资源维护费之后(缴费日期按系统审批入网日期算起),贵公司才可以参与投标。

   一.收费标准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华夏汉华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代收本系统的信息资源维护费,收费标准如下:

     人民币3000元/年;
    

  二.汇款信息及注意事项

  请贵公司在被审核为入网供应商后,尽快将信息资源维护费汇款至以下帐号:

帐户名称:华夏汉华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六铺炕支行
银行帐号:0200 0223 0900 3301 515
  

注意事项:
      1.本系统不接受现金及个人缴费方式。
      2.发票开具以汇款公司名称为准。
      3.对于没有连续缴费或遗漏缴费的供应商,在缴纳新一年费用时须将所欠费用补齐。



三.电子缴费发票

      1.缴费成功后请在当月25日内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开票信息和邮箱开具电子发票。


         

四.咨询电话

   如果您在使用本系统中出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为:

  缴费联系人: 胡滨 电话:010-83923653; E-mail: cncepm@163.com 传真:010-82032509

  咨 询: 郑丹   电话:010-65031559-804; 手机:13581571187 E-mail:zheng.dan@epc-china.com

  网站技术支持: 王志勇 电话:010-65031559-812 E-mail:wang.zhiyong@epc-china.com

  *自2010年3月1日起,供应商证书已不再颁发。

  *根据国家全面实行营改增政策要求,按上级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起本系统信息资源维护费将开具电子增值税发票,请及时登陆系统对开票信息进行核对,并确保贵单位开票信息正确,由此引起的责任中国化工概不负责。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